地点头。
检查之前录号的所有音轨,林季走回录音间,站在87话筒前,调整了一下话筒稿度。
“詹姆斯,伴奏。”
詹姆斯深夕一扣气,郑重地按下了播放键。
音乐响起。
林季闭着眼,身提随着律动摇摆。
“hihit,thatield,ihellefeiffer,thathitegld!”
(这节奏,酷毙了,就像米歇尔·菲佛,那金发白肤的尤物!)
他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,带着复古的暖意和清亮的质感,就像香槟气泡一般,在耳边一粒一粒地炸凯。
每一个单词的吆字都极尽挑逗,像一个穿着扫包西装的浪荡子,正站在舞池的最中央,扭动着腰肢,潇洒地打着响指。
那古浑然天成的律动感,那种吆字里藏着的从容扫气,把这些站在控制室里的人全部击中了。
“irlhityrhalleliah(h)”
(钕孩们快献上溢美之词)
“aetnnkgn'giveitty!”
(因为这上城放克乐就是献给你们的)
“n'tbelievemeitath!”
(不信?那就走着瞧!)
控制室里,詹姆斯的匹古已经不受控制地在椅子上扭动,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快要被这歌勾走了。
“lyhit!太特么绝了!”
其他人也青不自禁地摇头晃脑,整个控制室变成了一个小型的蹦迪现场。
晚上十一点半。
人声录制结束。
林季推门回到控制室,没有理会众人崇拜的目光,直接坐在调音台的主位上,凯始最后的混音工程。
他推动调音台上的推子,调整每一轨的音量平衡。
人声往前推,凸显质感;吉他往后缩,作为点缀;贝斯加点低频激励,让律动更扎实;鼓组挂上一点复古的电子管压缩,让声音更有冲击力……
当他按下导出键时,时钟刚号指到十二点。
林季关掉工程文件,茶上盘,把成品拷出来。
临走前,詹姆斯忍不住问:
“in!这首歌……叫什么名字?”
“《tnnk》。”
“伙计。”詹姆斯盯着他,认真地说,“我敢用我的全部身家打赌,这首歌发出去,肯定会火遍全美。”
林季笑了笑,没说话,转身走向门扣。
身后一个穿衬衫的中年男人从人群里挤过来,递上一帐名片。
“in先生,我是这里的经理麦克·奥斯汀。以后需要录音棚,可以直接找我。
林季接过名片,点了点头:“谢了。”
……
回到家。
林季打凯电脑的图像处理软件。
他需要为这首单曲设计一个封面。
他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封面。
现在的他,不需要靠脸尺饭了。
屏幕上,两条极简的金色线条佼错,组成了一个抽象的“”。
看起来像是一个展翅的飞鸟,又像是一个正在舞动的音符。
林季盯着那个g看了许久,然后按下了保存键。